6月19日,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(下称摄著协)邀请摄影界人士座谈,学习《著作权法》(修订草案送审稿)(下称《送审稿》),广泛听取摄影界代表意见。
日前,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《送审稿》,其中规定,摄影作品的保护期自发表之日起50年延长为作者终身及死亡后50年;增加了作者对作品拍卖所获增值部分享有收益的权利;规定广播组织使用作品应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申请备案,并明确了付酬日期。这些条款更加具有操作性,进一步保障了摄影人的合法权益。
与会代表认为,摄影作品保护期的延长和草案中相关摄影作品的法条内容,是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一次历史性突破,意义重大。摄著协主席李前光表示,摄著协自成立以来,注重发挥维权引领作用,积极推动著作权修法,促使“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”“增加追续权”“完善广播组织法定许可制度”等列入《送审稿》。摄著协将时刻关注修法进程,全面反映摄影人的意见和呼声,全力配合国家著作权法修订工作。他表示,摄影界人士可通过邮件、电话等方式,就著作权法修订内容向摄著协提出意见。 (知识产权报 记者 姜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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